Q: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吗? A:不可以。 在招标实践中,有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为了提前获悉投标人的数量,或减少开标时核对投标保证金的工作量,在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若干天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这种规定侵害了投标人的权利。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有权决定是否参加投标,将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提前,减少了投标人对是否参加投标的分析决策时间,对投标人不公平。同时,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组成部分,要求提前递交,也违反了《招标投标法》*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较短不得少于二十日”的规定。 蓝采和采购网,是一家垂直电缆交易电商平台,致力于为电缆企业及供应链上下游终端客户提供一站式的采购、销售、支付、物流、质检及金融等一体化解决方案 ,加深产业链合作,完善订单汇聚、生产分配。 蓝采和——互联网+电缆产业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上平台,采购易——与卖方直接对接,去中间化,质量有**; 上平台,账期长——账期延长自主化,打破供应资源约束; 上平台,零库存——采购业务电子化,以用定产; 上平台,去化快——快速盘活存货; 上平台,融资易——提前拿回应收账款,快速获取金融机构支持; 降低运营成本,省钱就是赚钱!